广东惠州市惠城区2010年起教师资格认定不查乙肝
http://teacher.eol.cn 来源: 作者:东江时报 作者:林奶花 2010-09-25 字体:大 中 小
今年惠城区教师资格认定不用检查乙肝了。记者日前从惠城区教育局获悉,惠城区今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即将开始,市民可于10月8日~23日登录广东省教师资格网报名。与往年不同的是,今年的教师资格认定体检程序已明确取消乙肝项目的检查。
凡已在广东省教师资格网(网址:http://jszg.gdhed.edu.cn)进行网上报名者,均需于10月25-27日到惠城区教育局进行现场确认报名。
根据规定,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认定的市民必须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并须符合《教师法》规定学历条件。具体认定对象为:1.从未认定教师资格的幼儿园、中小学(含中职)在编正式教师;2.符合《教师法》规定学历条件,需要认定教师资格的社会人员;3.已取得某一种教师资格,拟再申请认定其他种类教师资格的人员。需注意的是,今年仍不受理一年内同时申请认定两种以上(含两种)教师资格。
另外,申请相应教师资格认定者还须具备相应的学历条件和教育教学能力条件,具体要求可登录惠城区教育局网站(网址:http://www.hcedu.com.cn/)查询。
今年申请人的体检程序定在经过资格审查、教学能力测试合格后进行,由惠城区教育局统一安排到指定医院体检。值得一提的是,今年惠城区教师资格认定在身体条件要求方面已明确取消了乙肝项目检查。
根据广东省物价局规定,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缴纳认定费用120元(不含体格检查、普通话水平测试和教育学、心理学补修及学历鉴定等费用)。各级各类学校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其学历与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种类学历要求相一致的,不需缴纳认定费用。
据悉,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由惠城区教育局负责认定;惠城区高中教师资格、中职教师资格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惠城区教育局报市教育局审查认定。申请者应注意,教师资格实行属地化申请,如户籍和人事档案均不在本地,应回户籍所在地申请资格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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