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在线 中国教育网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秋季安徽蚌埠淮上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非国考)

http://teacher.eol.cn  来源:  作者:中国教师资格网  2014-09-11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安徽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按照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2014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部署,现将蚌埠市淮上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申请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符合《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附件1)规定条件的人员。

  二、认定条件

  1、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工作学校在淮上区的中国公民;

  2、应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3、应具有《教师法》所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的学历;

  4、应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并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5、应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教育学、心理学专业知识和基本素质与能力。

  6、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中,申请中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者,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教师人才招聘 

教师人才招聘

教师资格完美备考方案 教师招聘考试每月大事记 教师面试问题 教师面试技巧
高校教师招聘网络推荐季 师范生报考指南 人气排行 师范院校月人气关注度排行榜
教师招聘系统高校评选 教师心理健康:压力 倦怠 特岗教师报考指南 常见问题
教师招聘频道精彩专题汇总 教师导航 教师招聘指南 免费师范生指南 招聘 专业
教师入编考试 招聘考试 教师旅游 “特岗教师”要有特殊保证 中国大学排行榜 600强 师范类
全国高校海外人才网络视频招聘会 博士后科学基金获助人员名单 报考指南 统考分析 答辩技巧 真题

收藏此页   好友分享  我要打印  我要纠错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内容推荐

每周四发刊中小学教师招聘电子周刊

eol.cn简介 | 联系方式 | 网站声明 | 京ICP证140769号 | 京ICP备12045350号 |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0236号
版权所有 北京中教双元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EOL Corporation
Mail to: webmaster@eol.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