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下半年海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
http://teacher.eol.cn 来源:中国教育考试网 作者: 2017-08-28 字体:大 中 小
注意:考生报名时,请务必注意根据自己所报类别选择相应的考区!
2017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11月4日举行,考生网上报名于9月5日至8日进行。现就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新增学科和部分考试科目编码新变化
1.新增学科
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印发的《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增加“心理健康教育”等学科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41号)精神,自2017年下半年起,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增设“ 心理健康教育”学科, 新增学科的笔试科目为两科,分别与同类别的“科目一”和 “科目二”一致。小学类别面试增设“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学科。
2.设置音体美科目编码
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印发的《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音、体、美专业考生公共科目单独编码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34号)精神,自2017年下半年起,音、体、美专业考生的笔试公共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代码201、202、301、302)实行单独编码(相应科目代码:201A、202A、301A、302A),考试内容暂与原科目相同。实行单独编码后,音、体、美专业考生在笔试报名时应选报单独编码的公共科目。取得科目201A、2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取得科目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初中、高中、中职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考生已获得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考生已获得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
二、报名条件及要求
(一)社会考生报名应满足的条件
1.户籍或人事档案在海南省。
2.符合海南省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条件。
报考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专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二)普通高校在校生报名应满足的条件
在海南省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在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学生,或户籍在海南省,在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在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学生。
此类考生报名参加笔试的类别应与本人毕业时取得的学历层次类别相适应,即满足海南省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条件。
(三)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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