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沈阳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开始 10月20日起报名
http://teacher.eol.cn 来源: 作者: 2009-10-15 字体:大 中 小
沈阳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即将开始。
昨日,记者从沈阳市教育局获悉,2009年沈阳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将实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10月20日零时始至27日23时59分止。网址:http://www.jszg.edu.cn。
此次申请教师资格的具体条件包括:
教师资格认定学历要求: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语文教师应具备二级甲等以上标准。
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应补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教育政策法规知识,并考试合格。同时应具有20周以上教育教学实践。
身体条件: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对师范院校考生身体方面的特殊要求进行体检。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详情,可登录沈阳市教育研究室的网站(http://www.syjyyj.cn)。咨询电话:23514799。
来源:华商晨报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