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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介绍
  教师资格是国家对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人员的基本要求,是公民获得教师职位、从事教师工作的前提条件。教师资格制度是国家实行的教师职业许可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教师法》明确规定,凡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必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没有相应教师资格的人员不能聘为教师。教师资格法定凭证为《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教师资格证书, 在全国范围内适用。
   市教委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和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各区、县教委(教育局)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报考条件
  (1)思想品德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并经申请人员单位或户籍所在地乡(镇)或街道办事处思想品德鉴定合格;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进行思想品德鉴定。
  (2)学历条件
   申请教师资格与应当具备的学历条件对应表――

申请教师资格种类

应当具备的学历条件

幼儿园教师

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小学教师资格

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初中教师资格

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高等师范本科学校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实习指导教师资

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成人教育教师资格

高等、中等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在校生(大二、大三、应届毕业生)凭学生证或相关证明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3)教育教学能力
   1)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人员需参加教育学、心理学补修、测试和教育教学能力测评,成绩合格。
   2)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并取得相应等次《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3)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织在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考试科目
  教师资格考试主要考教育学和心理学课程。凡已有或准备取得大专学历的考生都可以报名参加考试。
报考时间与考试时间
  报考时间与考试时间全国各地不同。详见列表:

省份 市区 备注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详情查询
  上海 《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方法》 8月25日-8月30日 11月21日 点击进入
  普通话水平测试 6月29日-7月31日 8月16日 点击进入
  北京      
  天津 两学考试 11月16日—30日 12月份 点击进入
湖北 武汉市   8月15日至19日 9月12日 点击进入
“两学”考试 7月4日至8月12日   点击进入
宜昌市 教师资格认定 10月1日至20日   点击进入
河南 开封市   7月6至10日   点击进入
安阳市   7月6日至20日 10月 点击进入
郑州市   6月15日至7月20日   点击进入
周口市   7月1日-20日   点击进入
焦作市   7月13日至20日   点击进入
  面向社会,教师资格认定 7月13日至20日   点击进入
鹤壁市   7月16日至7月20日报名   点击进入
固始县   7月6日至7月10日 受理:11月9日-13日 点击进入
广东 中山市 面向社会 7月14日至30日   点击进入
佛山市 面向社会,教师资格认定 9月15日至10月15日   点击进入
珠海市     受理:9月15日至10月15日 点击进入
深圳市 教师资格认定 8月25日至9月25日 受理:9月15日至10月15日 点击进入
海南     9月1日至26日报名   点击进入
云南   “两学”考试 7月6日至7月31日 10月24日 点击进入
辽宁   “两学”考试 8月1日-8月10日 9月12日 点击进入
沈阳市 教师资格认定 10月20日-27日   点击进入
浙江 温州市 “两学”考试 6月28至29日报名 10月25日考试 点击进入
台州市 “两学”考试 6月24日-6月27日报名 10月
点击进入
杭州市   7月5日—7月10日 10月25日 点击进入
新疆 乌鲁木齐 “两学”考试 7月8日至12日   点击进入
山东 开封市   7月6日至7月10日 10月份 点击进入
黑龙江 哈尔滨   9月中旬  
双鸭山   10月5日-11月5日   点击进入
  教师资格认定 11月5日截止   点击进入
甘肃       10月25日 点击进入
福建   “两学”考试   合格证发放8月24-28日>>查看 成绩查询
泉州市 教师资格认定 11月1日至5日   点击进入
四川 锦江区   8月9日—8月30日   点击进入
武侯区 补报名 8月31日-9月4日   点击进入
      10月24、25日 点击进入
  教师资格认定 12月中旬结束   点击进入
吉林     8月27日至9月5日 10月24日 点击进入
海南 海口 中小学教师、幼师   9月22日起 点击进入
贵州 贵阳市 两学考试 10月19-23日 12月5日 点击进入
湖南   教师资格认定 10月15日—10月31日   点击进入
长沙市 教师资格认定 10月30日截止 10月20日至11月2日确认 点击进入
广西 柳州市 教师资格认定 10月20日-30日   点击进入

  ·两课为教育学和心理学课程。
[报考程序]
   凡报名当年年底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备《教师法》规定教师资格条件并愿意从事教师工作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并依法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含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申请程序
   →师范类往届毕业生需准备以下材料: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3、《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在职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提供,非在职人员由其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供);4、本人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5、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应届师范生可在其毕业前的最后一个学期,向就读或拟任教学校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认定教师资格申请,申请时以学业成绩单代替学历证书,思想品德鉴定表由在读学校提供。其余要求与往届生相同。
   上述材料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审查合格后,方可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非师范类与师范类应届、往届毕业生需准备的材料基本相同。只是在初审合格后,须参加由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组织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考察,并提供教育学、心理学考试成绩证明。如果符合条件,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将在相应的受理期限内通知认定结果。
   ◎申请时间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和依法接受委托的高等学校,每年春季、秋季各有一次受理资格认定时间。
   考试课程及时间非师范毕业生(包括在职人员和非在职人员):考试课程按所报类别分为:高级教师开考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中学(含中等职校)教师开考教育学和中等教育心理学;小学教师开考教育学和小学教育心理学;幼儿教师开考幼儿教育学和幼儿心理及卫生学。每年开考一次。
   ◎认定机构
   根据有关规定,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受理幼儿园、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地(市)州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受理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及其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省级教育部门负责受理高校教师资格认定。
   据省教育厅有关部门介绍,为方便高校毕业生择业需求,拟定从明年起在高校学生毕业在读期间或离校前,完成自愿从事教师职业的毕业生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工作。
[考试用书]
  由各地考试主管部门指定,北京教师资格考试教材为:《教育学考试大纲(中、小学)》、《教育学(中、小学)》、《教育心理学(中、小学)》。

 报考常见问题解答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或者依法接受委托的高等学校提交下列基本材料:
(1)由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籍原件、复印件和工作单位证明(或所在乡镇、街道证明)。
(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出具的《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由申请人工作单位或者其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供的《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7)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员,需提供《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及教育教学能力测评成绩证明。
(8)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9)近期二寸免冠半身正面相片两张。
  
☆教师资格证是否全国通用?
  教师资格证书由教育部统一负印制,在全国相应的学校通用。取得教师资格可在本级及以下等级学校和机构任教;中职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只能在中专、技校、职高或初级职业学校担任实习指导教师。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与中职校教师资格相互通用。使用假资格证者,一经查出,五年内不得申报。 除了另有规定的高校教师外,申请认定其他类教师要达到《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
  
☆应具备哪些能力才能顺利过关?
   是否具备教育教学能力、是否适合做教师是教师资格认定中要考察的一项重要内容。热爱教育事业,思想品德好,为人师表,能完成教育教学工作和思想品德、文化科技教育,能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德、智、体等全面发展等内容都是准备执教的人应当具备的素养。为此,鉴定要对申请人的教育教学能力专门进行面试(答辩)、试讲和心理测试。
 考场注意事项
  考试地点
  由设区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会招考部门确定,考场设在设区市人民政府所在地,县(市、区)不设考场,考试实行单人单桌,闭卷考试。
  考试纪律
  1、考生在考场内应当保持安静,不得交头接耳、互打手势或者传递暗号;
  2、不得旁窥、抄袭或者有意让他人抄袭;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
  3、不得在规定时间以外答题;
  4、不得将试卷等带出考场;
  5、不得有其他扰乱考场秩序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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